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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剑河县17名干部任前公示

贵州日报 2021-10-18


经黔东南州剑河县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王劲,男,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80年4月出生,2005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柳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2016年11月任正科级,拟任县仰阿莎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


刘一萍,女,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86年11月出生,2010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医学学士),现任久仰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正科长级),2015年1月任正科级,拟任柳川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拟提名为柳川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陈家荣,男,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麻江,1985年12月出生,2010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6年9月任副科级,拟任敏洞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龙明位,男,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85年9月出生,2009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县改革决策信息服务中心管理九级职员,2015年7月聘为管理九级岗位职员,拟提名为岑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


邰应科,男,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台江,1986年7月出生,2012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太拥镇人民武装部干事、四级主任科员,2013年10月任科员级,拟任久仰镇党委委员,拟提名为久仰镇人民武装部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


石岩,男,汉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山东淄博,1986年7月出生,200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2015年11月任副科级,拟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长级,分管常务工作)(试用期一年)。


杨华清,男,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黄平,1986年5月出生,2009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法学会主任,2014年3月聘为管理九级岗位职员,拟任县综治信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文炎,男,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74年1月出生,1997年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二级主任科员,2013年9月任副科级,拟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龙志来,男,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89年9月出生,201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县仰阿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县仰阿莎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兼),2017年7月任副科级,拟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磊,男,汉族,中共党员,籍贯山东茌平,出生地贵州凯里,1990年12月出生,2014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县监委派出岑松镇监察办公室专职监察员、四级主任科员,2015年9月任科员级,拟任县仰阿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县仰阿莎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刘忠培,男,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85年3月出生,201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现任县干部信息中心新闻宣传股股长,2017年3月聘为管理九级岗位职员,拟任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甘华,女,壮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84年10月出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学管理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2012年10月任副科级,拟任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龙开宇,男,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71年11月出生,1994年9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四级高级警长,2014年9月任正科级,拟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试用期一年)。


刘仁灯,男,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73年5月出生,1994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党委委员、四级高级警长,2011年1月任正科级,拟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洪加富,男,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75年10月出生,1997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2011年1月任副科级,拟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拟提名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欧敏文,男,侗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剑河,1975年11月出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2011年1月任副科级,拟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拟提名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树明,男,汉族,中共党员,籍贯、出生地贵州镇远,1974年1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2011年1月任副科级,拟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向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股反映。举报电话0855-5220550或12380;举报短信:18386622380;通讯地址:贵州省剑河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股(邮编 556400)。


(来源:剑河组工)


编辑:胡蓉 喻辉 实习生 王光敏

统筹:王迟编审:王璐瑶 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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